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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8月孕妇学校课表(总院)
为了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》第三章第十八条,孕妇夫妻双方需参加孕妇学校免费健康教育课程培训5次,并在围产本上盖章,以提高孕产妇自我保健能力,保障母婴健康和安全。
咨询电话:0312—2093338
讲课时间:每天上午10:00—11:00
讲课地点:孕妇学校
注:听课时请携家属参加,自带笔、本,禁止录音、拍照、录像,听课结束后盖章。
运动课:在门诊五楼活动室,周三下午15:30—16:30上课。
注:参加运动课的准妈妈要自带棉袜、穿舒适的裤装或运动装,如上双人瑜伽课请带准爸爸一起参加。